元琛科技IPO过会有点难:实控人竟然做了这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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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元琛科技IPO过会有点难:实控人竟然做了这些事儿 《电鳗快报》文/高伟

原标题:元琛科技IPO过会有点难:实控人竟然做了这些事儿

《电鳗快报》文/高伟

2020年11月6日上午9时,这个即将到来的时刻,对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琛科技)十分期待,因为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将召开2020年第97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元琛科技的首发事项。

经《电鳗快报》调查发现,元琛科技此次IPO招股书存在很多疑点,尤其是实控人的一些做法确实让市场难以理解。11月6日,这家公司能否盼来“实现梦想”,目前看来尚存很大变数。

夫妻高度控股

《电鳗快报》经调查发现,家族的管理制度并不明确,管理理念容易冲突。

从股权结构来看,徐辉持有元琛科技49.45%的股份,其配偶梁燕通过元琛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0.58%的表决权股份,二人合计控制公司60.03%的表决权股份,徐辉和梁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元琛科技夫妻控股超六成,同一天股权转让价格存差异或存利益输送,原材料价格变动大,应收账款过高,存零人供应商,行政环保处罚不断的供应商,募投项目无法及时取得环评批复的风险等等诸多问题,尽管现在过会率处于高位,少监管之下,仍然引起了广大投资者的关注。

市场人士认为,一直以来,股权集中、“一股独大”被视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绊脚石。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中,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某一自然人或者家族,公司治理结构弱点将更加突出。家族式企业在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等方面存在弊端。家族成员之间容易通过控制董事会来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有可能伤害其他小股东的权益。在聘用人员方面,容易“任人唯亲”,在职工升职考量上,容易受道德影响优先给“有背景”的人升职加薪,可能导致其他人才的流失,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市场质疑,这种家族式企业,若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施加不利影响,将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实控人疯狂分红

元琛科技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度,元琛科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89.76万元、-915.45万元、1.07亿元。2017年和2018年,元琛环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2017-2019年,元琛环保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34.99万元、-860.22万元、-4388.99万元,连续三年呈负增长趋势。其报告期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1033万元、-641万元、945万元,导致2019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仅有1291万元。

《电鳗快报》发现,元琛科技此次IPO的募投项目,就要拿出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胃口确实不小。

然而,虽然现金流不足,面临资金紧张的压力,却不妨碍元琛环保突击分红。其中,2019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700万元,为当年的净利润28.8%。

市场人士质疑,实控人疯狂分红,实际上市在“掏空”公司。徐辉夫妻占有公司绝对控股权,若今后经常做出此掏空公司分红行为,中小投资者们的利益,又能如何维护?

董事长实控8家公司

《电鳗快报》据天眼查显示,元琛科技董事长徐辉共有107条任职信息,其中担任法定代表人6家,担任股东1家,担任高管6家,实际控制权8家。

尤为关注的是,徐辉共157条符合条件的周边风险信息,预警提醒28条。其中,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元琛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瑞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有清算信息,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因买卖合同纠纷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诉10起。

有市场人士质疑,董事长同时任职数家公司高管,如何避免利益输送?

排挤已故技术“大拿”

元琛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徐辉、周冠辰、王光应。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查询,发行人共有16项发明专利发明人包含刘江峰,其中4项发明专利,刘江峰列在第一位,但是刘江峰并非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且招股说明书中未提及该人。

《电鳗快报》注意到,得到认可的核心技术人员均有一定职位:徐辉,为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和公司技术研发总负责人;周冠辰,公司新材料事业部技术总工;王光应,公司环境事业部技术总工。其中王光应仅为1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虽然元琛科技一再澄清,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和相关人员对企业生产经营发挥的实际作用进行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但技术“大拿”刘江峰却明显被孤立出去了。从履历上看,刘江峰2011年5月至2018年3月任研发部总工程师,直到2018年3月7日去世。公司在回复交易所问询时却言称,“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发行人作为专利申请人,所以刘江峰就其发明的专利不享有权利,也不存在仍保留部分权利的情况。”

市场质疑,作为一家欲冲击科创板的公司,本应高度重视研发,尊重人才,但实际上,元琛科技却让人对这家公司大跌眼镜。

允许曾年生突击入股

《电鳗快报》查阅元琛科技招股书发现,公司在向上交所递交招股书申报稿前的2019年10月30日进行了突击转股,原发起人股东宁波安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安年投资”)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共计66.204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2位自然人股东,其中,49.6530万股股份以7.8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张萍,剩余16.5510万股以6.04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曾年生。安年投资作为公司2016年股改时的发起人股东,是什么时候以什么价格以何种方式入股发行人的,又为何上市前突击转让公司股份等疑问,招股书没有披露。

实际上,曾年生曾任平安证券总经理助理、华林证券副总裁,在平安证券期间,其作为原平安证券总经理薛荣年的得力助手,许多保荐项目上市后业绩变脸甚至IPO之初即造假上市等。比如万福生科欺诈发行案、胜景山河财务造假案等均系平安证券保荐的项目。2013年5月,证监会宣布对时任平安证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曾年生等7人分别处以数10万元的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至此,曾年生的投行生涯就此终止。近期已经终审的一名前发审委委员韩建旻的受贿案,曾年生又涉及其中。

元琛科技上市前,引进安年投资作为PE股东,递交招股书申报稿前,安年投资又将所持公司股份突击转让给自然人股东曾年生、张萍持有,不知出于何种考量?监管层又会作何考量?专业人士表示,IPO突击入股很有可能是股东之间“利益输送”的把戏,可能与实控人脱不了干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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