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套娃式收费”套路,“大锅”到底该不该电视背?
综合来看,在多屏时代电视厂商、OTT牌照渠道方、内容视频平台方各司其职,如何以更丰富的内容、更优质的体验留住观众、吸引更多用户,值得整个行业认真思考。
年前,“人民日报”点评智能电视乱收费现象,一时间引起了众多消费者的共鸣。
何为“套娃式收费”?很多电视用户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想完全“掌握”自家电视所有影视内容,需要充值2个、甚至是3、4个会员才能做到。有时候哪怕是所有VIP全开,仍要面临“超前点播”、“应版权方要求”的额外支出。
这种被“取之不尽”的电视观看体验属实惹火了很多人,有些媒体更是为电视厂商们冠上了“枯泽而鱼”、“自掘坟墓”的论调。但是以一个家电行业观察者的角度来看,这种看法以及所有锅让一台电视来背是不合理的。
有码君认为,套娃式收费套路的不良体验,内容提供方(视频平台)+渠道方+电视硬件品牌方三者都有所谓的责任,内容方也就是我们熟知的视频平台的优化空间尤为广。
电视作为一块屏,没啥话语权
相信很多消费者儿时记忆里看电视都是一个非常美好、纯粹的场景,电视买来插上电就能接收到央视、地方卫视的众多台目,即插即用。但是要知道,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场景已经不复存在,如今的电视离不开所谓的“盒子”。
想要观看央视、地方卫视的台目我们需要安装机顶盒;想要观看央视+网络内容,我们需要宽带及配套的盒子入户,再下载相应的视频应用。此时,电视场景是由电视硬件+广电等渠道方+爱酷腾等内容方组成,用户的选择开始丰富了起来。
而电视在这个过程中越来越像一块纯粹的“屏”,消费者想要看什么内容,电视硬件其实并没有过多的“话语权”。
为什么会出现套娃式收费?
在有码君看来,买电视就是买块“屏”,想在电视大屏上看到绝大多数内容,充值VIP成了非常常规的一个办法。这点很容易理解,就好比我们买块电子水墨屏阅读器,它不会送你古今中外的所有名著,需要单独额外加购。
众所周知,一些好的影视作品版权除了归属创作方以外,播出前就已经被各大视频平台买断。比如说我们想看三叔作品改编的《盗墓笔记》就要去爱奇艺、想看霸唱作品改编的《怒晴湘西》得去腾讯视频,这种行为在手机端早就司空见惯,一充再充不能只逮着电视厂商背锅。
好在主流的爱酷腾等同存于手机、电视的内容平台,可实现一个VIP互通。只需要注意,通常同时支持电视+移动端的VIP价格会更贵一些。因为,手机可能普遍最高支持1080P,电视却能做到从4K到蓝光、8K,在IMAX影厅的价格自然是高于传统激光厅。
当然,一充再充的始作俑者也离不开“超前点播”、“应版权方要求”这两位。全身VIP套装,想要对某些热剧最新剧集先睹为快得加钱、想看部分“应版权方要求需支付金额”的影视作品,依旧得加钱。
关于上述套娃式收费有码君可以断言,主要来源于内容方(视频平台)的一种商业模式。比如说“超前点播”,大家一定都知道是某个视频平台原创发明;所谓“应版权方要求,需付费观看”,原身可以理解为在疫情期间,电影院无法上映最新的电影,制作方选择与视频平台合作,首发上映在某平台,大家想看就交个电影票钱。
所以在有码君看来,这波全网齐喷电视厂商赚黑心钱的热潮,有一些过于双标了。关于电视观看让人不爽的历程上,除了最初的开机广告是电视品牌唯一能够为用户解决的问题,本次套娃式收费在手机端已经运营了很多年,颇有一些“行规”的意味,为什么挪到了电视端大家就无法接受了呢?
看电视让人反感?大家都在努力
无论是什么行业的发展,都会存在一些问题,也会有“拨乱反正”的改进。最初的电视广告已经发展至有明确规范规定开机广告时长、可以一键关闭。而且根据目前的技术发展路线,开机广告无法避免,但是却能给予消费者一定的“利好”。
最直观的例子便是,我们传统印象中国产电视价格低于外资品牌,很大程度上便是来自于开机广告等OTT商业模式营收的反哺。这其实也能给本次“套娃式收费事件”一定的启迪,改善消费者体验。无论是“人民日报评论”,还是近日“七大OTT牌照商倡议文件”,都表露出了提升用户体验,才能做到保证消费者权益,规范行业的发展的双赢。
比如说,针对“一充再充”这个现象,华为、小米等品牌尝试通过“多合一”VIP解决问题,通过电视的大会员通道,涵盖内置的所有视频平台,做到一个电视会员可以看其所有视频内容。这一模式未来可期,因为多合一VIP的主动权在电视品牌方,存在着很多的“可控”空间,这些让利最终都会面向用户。
说到这里也不得不提一下曾经的“互联网电视开创者”乐视,曾经出现过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模式,买会员送电视。凭借其当年丰富的版权内容,一时间乐视电视成为进入“智能电视时代”的最佳选择。
另外,在“七大OTT牌照商倡议文件”中也提到了,针对套娃式收费乱象倡议,建立公开、透明的收费公开制度,杜绝“套娃收费”“套路收费”,同时建立投诉纠纷解决渠道保证售后服务。以及,设立常态化“免费专区”,努力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优质、丰富、免费的互联网电视内容产品,保障用户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权益。
当然了,为了让电视用起来更舒心,在以上所有措施的慢慢推进下,电视厂商也有很多可以做的举措。比如说针对老年人玩不转智能电视,机顶盒、WiFi联网会产生的不同UI主界面,多个遥控器现象,品牌可以进一步优化电视系统设计,做到真正的便捷消费者。
所以,综合来看,在多屏时代电视厂商、OTT牌照渠道方、内容视频平台方各司其职,如何以更丰富的内容、更优质的体验留住观众、吸引更多用户,值得整个行业认真思考。特别是结合中国大众网络视听的复杂背景,发展的过程中一定会有引起消费者不满的进程,三方需要在各自的领域研究相应的对策,比如说电视厂商继续提升硬件体验,整合内容、渠道做到统一的使用体验、渠道、内容方则是倾听消费者建议,具有针对性的优化升级举措,如此才能减少“套娃式收费”此类全民抵制的大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