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月饼”新花招 标价499元附加600元运费!国家发改委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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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微信号26日消息,临近中秋节,为抓好《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广泛收集各方面问题线索,迅速推动有关方面进行整改,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有关部

据国家发改委微信号26日消息,临近中秋节,为抓好《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广泛收集各方面问题线索,迅速推动有关方面进行整改,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有关部门核实查处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各地对商超、酒店、餐厅月饼销售情况开展巡查,每日监测线上月饼销售,多渠道收集涉及“天价”月饼的问题线索。

针对发现的问题,一方面,督促经营者抓紧整改。

对个别高端酒店销售月饼礼盒混装高档茶叶、茶具等其他商品问题,已请地方督促相关酒店整改,违规产品已下架;对各方反映较为集中的线上商户将月饼与红酒等商品混合销售、标价499元附加600元运费变相提价等问题,已督促有关电商平台进行整改。

另一方面,移交问题线索。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正式向有关部门移交一批涉及单价500元以上盒装月饼的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核实情况,对确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中秋节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密切监测月饼市场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遏制“天价”月饼,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6月10日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

公告指出,月饼价格由市场形成,从多年市场情况看,单价500元以内的盒装月饼销售占比约99%。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

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经营者应当将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如有需要,将立即对经营者开展成本调查。

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

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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