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吉利的知识产权争议,折射车企新能源转型焦灼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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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属汽车自主品牌顶流的长安与吉利,最近的关系有那么些“爱恨纠结”的意味。

  这里的“爱”与“恨”都并非无缘无故。当然,目前来看,“爱”得未必深,“恨”却很明显,两个品牌有对簿公堂的可能。

  时值新车发布的集中期,前不久,车圈看起来掀起了一拨文案“互动”,其中就有吉利和长安。吉利预告新车时,海报中这样写:“银河,每个人仰望的星空。”随后,长安有,“仰望银河,那是一抹深蓝”(深蓝)。

  长安与吉利上一次受到颇多关注的“互动”,是在2018年10月、11月间,各自在对方的文案中亮相,相互祝贺。

  但这次,长安与吉利的“互动”中很快出现了火药味。

  吉利旗下新能源车中高端系列“吉利银河”发布的同时,“银河之光”智能电动原型车亮相,这成为了长安与吉利关系转变的导火线。

  一封长安汽车委托律师事务所发给吉利汽车的律师函在线上传播,其中称:“吉利银河‘银河之光’原型车存在大量与长安汽车概念车、量产车型雷同之处,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银河之光’原型车等未经长安汽车许可,涉嫌大量抄袭长安汽车已发布车型的外观,已经严重侵犯了长安汽车的相关知识产权,长安汽车有权要求你司(指吉利汽车)停止相关行为。”

  (图:相关律师函,来自网络)

  丁科技网注意到,律师函通常采用寄件方式送达或者律师送达,这次律师函内容的“公开”,应该代表了长安对所称事件的强硬态度。

  随后,吉利方面声明:“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吉利银河之光基于吉利SEA浩瀚架构正向设计开发,在设计上延承了吉利独特的“涟漪美学”,有着独立且完整的设计理念体系。”

  (图:相关声明,来自吉利汽车集团账号)

  在前述律师函与声明中,都有“采取法律手段”的内容。

  丁科技网注意到,事实上,在汽车行业,知识产权争议并不鲜见。吉利也曾在知识产权方面提起对其他品牌的诉讼。在丁科技网看来,相较于关键技术,外形、商标等设计方面的争议较难辨明。比如,据了解,吉利“银河之光”设计的主导者、吉利汽车集团设计副总裁陈政,曾任职长安汽车,在长安汽车履职的近20年中,完成过长安逸动、CS35、悦翔V7、CS75、UNI系列等量产车型的设计工作。也就是说,事件可能涉及设计师风格的问题。

  从这里来看,丁科技网认为,长安与吉利的后续较量不会执着在外观设计本身,这其实是长安与吉利这样的“老牌”车企在转型新能源过程中,竞逐新市场的一种表现。特别是,现阶段,二者都盯准了中高端市场。相比上述“设计侵权”事件中的火药味,二者后续在技术、产品上的较量,在市场中的追赶,其实更值得关注。

  另外,丁科技网认为,此次事件还会带来两个影响:一是,在新能源车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车企的一轮知识产权攻防战或开启,这是市场竞争的延伸,另外,国内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在提升;二是,汽车行业对于职业经理人的竞业规则,或许会有新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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