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维权追款,智能交通企业的生存之路在何方?

海信网络科技仅青岛市政府的欠款就高达7亿多,其中即墨区欠款2.3亿。

  近日,一则智能交通头部企业通过诉讼要求支付项目款的报道引起了行业重点关注。

  实际上,这并不是行业第一次有企业通过诉讼方式追款。赛文交通网通过智能交通行业上市企业年报中发现,2024年,某企业为追回项目款,与各地方交管部门的诉讼案例高达十几件。

  从前几年开始,项目回款难的问题就成为了企业经营者们口中常谈的话题,“回款压力较大”成为智能交通企业年度报告中的高频词汇。2021年,赛文交通网发布的《智能交通史上追款“最难的一年”到底有多难》文章中就已描述了企业生存的艰难困境。

  从近日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件中尤其可以看出其经营压力之大。

  海信网络科技近日就莱西市智慧公安项目工程款拖欠问题提起诉讼,要求青岛昌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到期工程款 10578 万元。

  2021 年 5 月,莱西市通过国有平台公司昌阳投资启动智慧公安项目建设,总投资 1.8 亿元,由海信网科中标承建。根据合同约定,项目自 2023 年验收合格后分批付款,至 2025 年 6 月应支付竣工结算值的 60%。然而,截止目前,昌阳投资仅支付 300 万元,剩余 10578 万元以未收到使用单位租赁费及财政无资金为由拒绝支付。

  无独有偶,2018年6月,哈尔滨推进公交电子站牌工程建设,由市交通局牵总,市交通集团负责建设。哈尔滨交通集团通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恒”)作为施工单位负责建设项目信息化部分,2018年8月,海信网络科技中标并与通恒签订供货合同,合同额9168万元。项目于2018年12月完成建设,并于2020年4月通过业主单位的竣工验收。然而项目验收后,截止发稿,工程款仅支付了合同金额的30%,即2750万元,仍然拖欠6418万元。通恒以未收到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交通公司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拖欠长达5年之久,海信网络科技被迫维权向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提起诉讼。

  据了解,海信网络科技仅青岛市政府的欠款就高达7亿多,其中即墨区欠款2.3亿,即墨道路安全设施项目欠款长达5年之久,西海岸新区政府欠款1.1亿,西海岸东区完善智能交通项目欠款更是超6年以上。除了青岛,还有贵阳项目欠款超2亿,昆明项目欠款8000多万。为了解决企业经营生存问题,海信网络科技只能投入大量精力和资源找相关部门协调要款,但仍未有效解决。

  虽然2019年施行《政府投资条例》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强调“先有预算、后有项目”原则。

  但现实情况是,受整体经济影响,无预付款项目占比过半,超期付款现象也很严重。

  赛文研究院数据显示,城市项目中,2023~2024年对比,无预付款项目占比分别是44%~60%,给行业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应收账款压力。2024年,15家传统智能交通企业合计业绩下降25%左右,应收账款占当年营收规模普遍在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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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文研究院同时针对企业也做过一些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县一级城市约60%无预付款;千万级以上项目,约33%无预付款。甚至,还有代表性的项目,经采购人初验合格后,其中第1期至59期每期支付比例为1.66%;第60期付清余款。

  与海信网络科技同类型的企业,有应收账款十几亿,甚至还有高达超30亿。

  一位集成商企业负责人曾经对赛文网表示,有个别城市付了项目全款的2/3之后就不再支付,甚至还有仅付20%之后就不再支付项目款,这种情况主要是两种原因:一是政府主要领导更换带来的资金风险压力;二是政府确实资金紧张。

  实际上很多时候,业主方愿意支付项目款项,但是向地方财政部门申请费用时往往受阻,如果该款项是在计划内的项目,或许还可以利用政府资源解决回款问题;如果财政部门在年初就没有计划这些投入资金,即使有合同,也很难催回这笔款项。

  由于集成商没有拿到项目款,导致产品商的货款也时常不能按时到位。一位产品商表示,很多合作伙伴和工程商,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多数也仅仅支付预付款,剩余款项都在拖延支付。“三角债”的情况又在上演。

  为了应对回款难的问题,保证现金流,很多智能交通行业企业开始主动放弃部分可能会带来应收账款回款风险的低质量项目,主动减少毛利率较低和需垫付资金的业务,侧重于周期较短、回款良好、无需垫资的产品及服务。

  总体来看,低回款率拖慢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甚至会导致资金链的断裂,企业陷入经营困局。另一方面,还可能会导致项目设备运维因缺乏资金支持而陷入停滞,不仅影响项目效能发挥,更可能埋下安全隐患或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此类问题的长期存在,既阻碍企业可持续发展,也对政府项目的社会价值落地形成掣肘。

  此外,项目款拖欠的问题还会对行业技术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企业能生存下来是第一位,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更难谈行业技术创新探索,由此也造成了行业技术发展浮在“名词创新、新瓶装旧酒”的表面。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项目款长期拖欠问题,为企业纾困赋能的同时,保障政府项目全周期的良性运行,迫在眉睫。

  有一则利好的消息,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已于2025年6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条例的修订与实施,不仅是对中小企业款项支付问题的规范与保障,更是对当前经济循环中“付款难题”的有力回应。

  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针对款项支付比例,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

  愿新规执行后有望显著改善企业现金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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