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鹅递交《情况说明》,上海市消保委: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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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财经12月2日消息近日,有关“加拿大鹅”的消费维权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面对商标绣错、缝线粗糙、面料味道刺鼻等外观可见质量问题,消费者先是遭遇“中国大陆店售货品均不得退款”等歧视性“更换条款”,后又


紫金财经12月2日消息 近日,有关“加拿大鹅”的消费维权事件持续引发社会关注。面对商标绣错、缝线粗糙、面料味道刺鼻等外观可见质量问题,消费者先是遭遇“中国大陆店售货品均不得退款”等歧视性“更换条款”,后又因被要求出具质量检测证明而陷入维权僵局。


外界对加拿大鹅的质疑主要有两点,一是其门店所规定“不得退货”的条款是否合理,是否属于霸王条款;二是加拿大鹅官网显示,其产品在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均支持30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这种截然不同的退换货规定,是否存在“双标”。


中消协认为,尊重消费者权利、保障消费者权益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它不仅应体现在营销条款、协议、承诺、声明中,更应落实到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的具体行动中。在这方面,任何企业、任何品牌都没有例外特权。若说一套做一套,动辄以大牌自居,摆傲娇、秀优越、搞双标、玩歧视,高高在上,店大欺客,必将失去消费者信任、被市场所抛弃。


12月1日,上海市消保委就加拿大鹅退换货条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问题约谈企业,发现加拿大鹅所表述的公司退换货流程与消费者反映的实际情况多有出入。同时,其全球官网上表述退换货政策为“30日无理由退货”,但参与约谈的相关负责人却表示,加拿大鹅并不在中国大陆执行这一条款,涉嫌“内外有别”。


今日下午,上海国金中心加拿大鹅专门店同意给消费者贾女士退货退款。


与此同时,12月2日下午,加拿大鹅向上海市消保委递交《情况说明》称,“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均可依照中国法律法规退货退款”。对此,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对加拿大鹅提交的《更换条款》正式说明不满意,下周还将约谈加拿大鹅公司。(紫金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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