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IPO:95%收入来自外销 自有品牌无竞争力 身涉多起专利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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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爆光电IPO:95%收入来自外销自有品牌无竞争力身涉多起专利诉讼 《电鳗快报》文/李瑞峰

原标题:民爆光电IPO:95%收入来自外销 自有品牌无竞争力 身涉多起专利诉讼

《电鳗快报》文 / 李瑞峰

4月1日,民爆光电因IPO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根据深交所官网消息显示,民爆光电最新的招股说明书更新还停留于2021年2月1日。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民爆光电作为专业从事LED照明灯具产品的ODM生产商,依托成熟的产品设计开发体系和小批量柔性化的生产制造模式,主要为境外中小区域品牌商和工程商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照明产品,解决客户对产品应用和功能的差异化需求。

《电鳗快报》注意到,在冲击创业板之际,民爆光电被专利诉讼缠身,2020年明基智能曾至少三次起诉民爆光电侵犯专利以及商标权,且最近一次起诉仍在审理中。

民爆光电的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且其销售模式以ODM模式为主,自主品牌在收入中的占比极低。值得注意的是,民爆光电的业绩对税收优惠等政策依赖较大,该公司在不缺钱的情况下还要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前夕 专利诉讼缠身

民爆光电在招股书中表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及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但该公司却被专利诉讼缠身。2020年12月2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2020)粤03民终28924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上诉人为民爆光电,被上诉人为明基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明基智能")。据庭审公开视频,明基智能提到多条证据显示,民爆光电或存在侵犯明基智能商标权。

除此之外,天眼查信息显示,双方还因其他纠纷多次闹上法庭,民爆光电均为被告,分别涉及侵犯明基智能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等,相关案件均已立案正在审理,也有案件结案。

明基智能在2020年1月份的诉讼中要求民爆光电:1.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2.赔偿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在2020年11月份的诉讼中,明基智能要求民爆光电:1.停止侵权;2.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30万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外销占比高 自有品牌无竞争力

招股书显示,民爆光电主要是为境外提供照明产品。报告期内该公司以外销为主,三年平均境外销售收入占比为95.35%。

民爆光电的销售模式以ODM模式为主,采用买断式销售的方式将按客户需求设计开发或自主研发的产品向海外的区域品牌商、区域工程商直接销售。2017年至2019年,民爆光电ODM出口直销的营收占比分别达到95.25%、95.86%和94.95%。

民爆光电表示,公司正在初步发展境内自主品牌的电商销售。然而,2017年至2019年,该该公司的自主品牌的营收占比分别为0、0.02%和0.10%。

2020年受国内疫情防控的影响,民爆光电产品的生产不饱和,产量出现下滑,导致2020年一季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了约10%。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照明产品的生产经营有序恢复,但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到国外,该公司部分主要境外客户市场如欧洲、北美等受影响较大,公司新承接的销售订单同比和环比均呈现下降趋势,民爆光电预计将会对公司下半年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民爆光电的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三年平均达到了83.23%。2017年至2019年,该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达到83.34%、84.17%和82.19%,因而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营业成本产生重大影响。

各种优惠政策支撑业绩

招股书显示,民爆光电是专业从事LED照明灯具产品的ODM生产商,主要为境外中小区域品牌商和工程商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照明产品。报告期内,在主营业务中,外销产品收入占比一直稳居九成以上。

2017年至2020年1-6月,民爆光电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8511.93万元、87327.56万元、108126.00万元和54682.93万元,其中外销收入分别为74783.10万元、83708.73万元、102658.06万元和53006.57万元。

报告期内,民爆光电主营业务收入虽逐年升高,但净利润却像坐过山车一般,骤增骤降。2018年,民爆光电净利润由上个年度的14314.40万元骤降至7318.77万元,净利润直接腰斩;而2019年,民爆光电的净利润犹如打了一剂猛药,飙升至20999.33万元,上涨幅度令人惊叹。

由于严重依赖外销,民爆光电出口退税返还占利润的比例较大。2017年至2020年1-6月,民爆光电收到的税费返还分别为4,354.28万元、5,959.61万元、6,849.19万元和4,914.22万元,分别占各期利润总额的25.82%、64.31%、28.03%和40.52%。

另外,民爆光电每年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对利润的影响也较大。报告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对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765.20万元、1355.44万元、2331.53万元和1138.23元,还有政府补助对利润的影响金额为406.68万元、648.80万元、1431.13万元和654.82万元。

综合以上税费返还、企业所得税优惠和政府补助等合计占利润总额的38.70%、85.93%、43.43%和55.31%。

上述各项优惠对民爆光电的利润影响不小,每年的其他应收款中还有不少出口退税款,民爆光电或通过这些应收账款优惠调节利润。

不缺钱,还用募集资金补流

此次IPO,民爆光电拟募集资金12.04亿元,分别投入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民爆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共投入3.08亿元。

民爆光电在招股书中表示,因为公司业务规模将持续扩大,要求公司拥有充足的流动资金;行业的业务特征要求拥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同时财务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劣势。而另外一个募投项目"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也有铺底流动资金1.15亿元。

业内人士注意到,报告期内民爆光电的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也逐年升高,截至2020年6月末,民爆光电的财务指标与同行企业相比并无明显劣势。

然而,在财务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民爆光电仍称自身需要拥有充足的流动资金,而反观其投资情况,民爆光电每年都投入巨资购买理财产品,似乎并不缺钱。截至2020年6月末,民爆光电购买的理财产品高达3.7亿。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民爆光电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大部分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同期相关的投资收益有544.96万元。事实上,民爆光电不仅购买了高风险的理财产品,还向外提供借款。

2014年,民爆光电借款给东莞市和正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正模具)200万元,后续借款收回过程还经历了多次诉讼,和正模具及法定代表人赖树生拒不还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赖树生被多次限制高消费,截至最后一次诉讼,借款仍未归还。

事实上,民爆光电不仅对外借款、斥巨资购买理财产品,还每年现金分红,其中2019年现金分红高达1亿元,充分显示了民爆光电账上不差钱。

在不差钱的情况下,民爆光电还要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业内人士注意到,截至目前,加上募投项目中重复补流的11538.61万元,民爆光电共计补流42338.55万元,占募资总额的35.16%。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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