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决定不对我吸尘器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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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产品为带内置电机的吸尘器,功率在2500瓦以下。

  2023年3月2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3年第20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吸尘器作出反倾销调查终裁,决定终止调查,不对涉案产品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本案于2022年3月9日立案,于2022年8月2日作出初裁,征收78.51%的为期四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描述如下:带内置电机的吸尘器,功率在2500瓦以下,积尘容量小于或等于35升,不包含无需外接电源即可工作以及可连接机动车辆电气系统的吸尘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 8508.11.00和 8508.19.00。

  终裁公告链接如下:

  https://www.boletinoficial.gob.ar/detalleAviso/primera/281983/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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