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股份IPO:三成募资补流还分红1.6亿元 第一大客户急入股分享资本盛宴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将于3月15日开启网上申购。招股书显示,兴通股份主要从事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成品油的水上运输业务。
《电鳗快报》文 / 李炳瑶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将于3月15日开启网上申购。招股书显示,兴通股份主要从事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成品油的水上运输业务。
在阅读该公司提供的上市资料时,《电鳗快报》注意到,兴通股份此次IPO的募资总额超过资产总额,且三成募资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此同时,报告期内,该公司分红1.63亿元且利润出现超额分配的情况。另外,该公司的第一大客户“突击”入股也值得关注。
募资总额竟超总资产 三成募资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兴通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889.23万元、29194.67万元和38641.76万元,净利润4551.95万元、8681.35万元和12349.60万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实现增长。
兴通股份此次IPO拟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新股,募集资金128180万元。其中,12200万元用于“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19000万元用于“MR型成品油船舶购置项目”,28700万元用于“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21630万元用于“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8200万元用于“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3845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末,兴通股份的总资产为106442.02万元,仅为此次募集资金的83.04%,且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约占此次总募投资金的30%。
另外,在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拟使用的8200万元中,有3324万元用于研发费用。
然而在报告期内,兴通股份投入研发的费用仅为94.59万元、69.97万元和138.1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35%、0.24%和0.36%,三年合计投入研发费用仅302.72万元。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研发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兴通股份却在“大手笔”分红。
分红1.63亿元 利润超额分配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兴通股份共进行3次分红,金额合计1.63亿元。此外,该公司还存在超额分配利润的情形。
2018年5月31日,兴通有限(注:系兴通股份的前身)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按有限公司2018年5月31日账面可分配利润中的5500万元分配给全体股东。
2019年6月10日,兴通有限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按有限公司2019年5月31日账面可分配利润中的4776.25万元分配给全体股东。
2019年11月18日,兴通有限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按有限公司2019年10月31日账面可分配利润中的6000万元分配给全体股东。
2021年4月,公司对2018年6月的股权转让涉及到的股份支付进行了差错更正,该事项使得2018年公司净利润由8354.42万元调减至4551.95万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之后,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变为3068.21万元,以此为基础分配6000.00万元,形成超额分配2931.79万元。
2021年4月,公司第一届第十次董事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弥补因追溯调整而超额分配利润的议案》,同意对上述超额分配,不再要求当时参与分红的股东返还超额分配的利润,对超额分配的利润以公司日后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弥补,因会计差错更正导致整体变更时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予以认可。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361Z0078号)及《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日后实现的净利润弥补前期利润超额分配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308号),该公司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实现净利润1.36亿元,已足额弥补上述超额分配的利润。
兴通股份在招股书中披露,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已经全额弥补超额分配金额,不存在未弥补亏损,该超额分配未对公司经营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影响。
第一大客户“突击”入股
招股书显示,兴通股份主要从事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成品油的水上运输业务。报告期内,该公司以散装液体化学品水上运输业务为主,为石油化工企业及石油化工产品贸易商提供专业的水上运输服务,承接二甲苯、液碱、纯苯、苯乙烯、甲醇、乙二醇等基础化工类产品的国内沿海水上运输业务。
报告期内,从客户集中度来看,兴通股份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0.27%、68.91%和70.68%。其中2020年第一大客户为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控制的企业。需要指出的是,2018年和2019年该客户连前五大客户的名单都没有进。
关于荣盛控股成为2020年该公司第一大客户的原因,兴通股份在申报稿中表示,主要是因为荣盛控股旗下上市公司荣盛石化控股子公司浙江石化投资的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于2019年12月全面投产。该公司2020年投入更多的船舶服务荣盛控股,使得对其销售收入大幅增加。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兴通股份2020年5月和2020年8月均实施增资,两次增资均有荣盛创投和明诚致慧一期的身影。其中荣盛创投为荣盛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明诚致慧则是47.17%股份在荣盛控股手中,且明诚致慧一期执行事务合伙人明诚投资25%股权也在荣盛控股手中。目前,荣盛控股持有兴通股份3.05%的股份。
由于兴通股份在2021年5月提交沪市主板IPO申报稿,所以荣盛创投和明诚致慧一期为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即属于突击入股。另外,兴通股份实控人与荣盛创投和明诚致慧一期曾签订对赌协议,各方约定了股份回购、优先认购和反稀释、优先清算权等安排与特殊权利。目前相关协议已经终止。
对于以上问题,《电鳗快报》向兴通股份发去了求证函,但截至发布稿时并未收到该公司的回复。